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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和交流五柳村网和相关网站信息及其他网络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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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流不息 @ 2007-08-11 02:55

2006年6月15日在我的随笔杂谈[四海为家]中曾推荐郑根岭所写评论《不能让网上恶搞者得意逍遥!》(原载人民网人民时评2006年06月14日17:37)是因看到人民日报发出邓晓霞 王舒怀的《网络如何形成“暴力舆论场” 匿名盲目炒作》和南方都市报发出的《茅于轼分析网上骂人》,很赞成他们的意见,遂将本文重新发于此便阅读和以示支持。
      辱骂恐吓不是战斗,我们不怕骂(推荐章立凡先生:互联网“实名制”之我见)而且骂人也是要遭受反作用力的;但对于网上出现的谩骂,我赞成鲁迅的主张,费厄泼赖应当缓行。一向是如有发现,必予反击,决不宽贷,故把已经发出的部分文章列出以便参考。---陶世龙

陶世龙:[直言了]的花言巧语包藏着什么  HTML   刘亦菲追究网络诽谤者也是对[直言了]的警示 
是非岂容颠倒!--看[直言了]的丑恶行径[附]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对CSICOP的介绍
贼喊捉贼--再看[直言了]是什么面目  HTML文本     swinger21[直言了]把谣言造到卡尔.萨根头上去了 
方舟子:谎言连篇的[直言了]    酷爱星辰:直言了,为什么不直言?     刨根:直言了先生应当反思自己
水博:[直言了]造谣惑众的把戏必须予以揭露;   再揭[直言了]
陶世龙:陶东风炮轰《诛仙》招来一片骂声有感 ; 正告[虾皮蘸水]等滥用留言空间者 
如何对待网上言论?不可因噎废食,网民亦须自重。 ;从炮制“王小丫结婚”假新闻的媒体致歉谈起  
祖宗的东西碰不得?--求教华杰仁兄兼及中国城市网上的谩骂者大骂罗亚蒙和陶世龙批风水,说明打中了他们的要害. 
除了谩骂他们还有什么本事--方舟子讲演后两个论坛所见支持杨振宁发言竟有人用黑社会语言威胁
吃狼奶的长大了--虹桥论坛所见网友任雨来信:对刘亦菲造谣诽谤不负责任的媒体和记者应负主要责任
谁是垃圾?--从连发6条留言骂文有仁看骂人者的恐慌和虚弱谁在丢人现眼?--西安翻译学院网站上所见
如此"西译风采"!在西安翻译学院官方网站下西译新闻网及扬子晚报网专题[西译风采所见 

不能让网上恶搞者得意逍遥!作者:郑根岭 200606月14日17:37人民网人民时评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笔者注意到,对网站的不健康内容,对网吧的不良行为,有关部门都采取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但是对网民身上存在的问题,比如对一些网上恶搞者,却缺乏有效的制约。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

  今年以来发生了一连串的网络事件,一些网民恶搞成风。这些人在损人和危害网络社会之后,洋洋得意,无比风光,并因而成名。

  “铜须门事件”,挑起事端的那位“锋刃透骨寒”先生,制造了这么大的风波,甚至产生了“国际影响”,就连一些欧美报纸都发表文章质疑中国网络“暴民”的行为。可始作俑者倒挺轻松,只说了一句这“一切都是假的”、“游戏已经结束!”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擦擦屁股就算没事儿了。

  年少成名的作家韩寒大逞网络脏口,“粉丝”们围攻他所攻击的对象,引起轩然大波,并波及平面和广电媒体,社会反响强烈。可这韩博客毫发未损,还当上了什么博客大赛的评委。像这样让网上恶搞者得意逍遥,实质上等于变相鼓励网络恶搞。应该对这些人加以惩处,以儆效尤,才能打击和减少此类行为,才能有效维护必要的网络秩序。

  也许有人说,人家只是在网上骂骂人,传播了一通让人上当的谎言,散布了一些流言蜚语,并没有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犯不着上纲上线。可是,纵观以上所列举的几次网络事件,难道就真的没有违法的嫌疑吗?

  笔者不是律师,但还是懂一些法律常识。日常生活中骂人,严重者应该受到治安处罚。造谣生事,特别是散布流言蜚语攻击别人,至少可以追究其侵害名誉权的法律责任。

  如果网络恶搞触犯了刑律,若当事人不出面,是不是也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也可以积极参与其中,或鼓励受侵害的当事人,或律师出面,提起公益诉讼。毕竟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网络恶搞具有广泛的社会危害性,打这样的官司具有社会价值和公众意义。期待着有人站出来,把那些触犯刑律的网络恶搞者诉诸法律,不能让他们得意逍遥。

  笔者认为国内的网站可以联合起来,不给这些网上恶搞者以空间,不能让他们败坏网络风气!



曾经的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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