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酷博客
日 历
网志文件夹
· 所有网志
· 即时记事与评论
· 个人纪事
· 本站纪事
· 本站实录
· 专题纪事
· 网络相关
· 网友交流
· 录以备考
· 公告及代邮
· 未分类
搜 索
友 情 链 接
· 歪酷博客
· 管理我的Blog
· 四海为家(我的近作海外)
· 五柳村之友园地
· 五柳村日志
· 求索天地间(我的近作)
· 满天风雨
· 科学•自然•社会
· 评论与研究
· 五柳村简约版
· 教育与文化
· 茶馆人语(网友时评杂议)
· 五柳成荫(我的往事)
· 曾经沧海(当代人物记事)
· 风雨故人来(往事回顾与交流)
· 川流不息(文学与生活)
· 仲夏夜之梦
· 五柳村海外版
· 五柳村国内版
· 五柳村文存
· 五柳村作坊
· 五柳村文粹
· 五柳村言(论坛)
· 满天风雨看潮生(观察.思考与言论)
· 看潮生
· 专题收藏
· 莺鸣五柳
· 一泓清水
· 五柳村新收存文件
· 五柳村收存文件总目录
· 我的图书馆
· 我的网上黄页
· 五柳村站点导航

订阅 RSS

0463568

歪酷博客

五柳村纪事

记录和交流五柳村网和相关网站信息及其他网络事件。


« 上一篇: 警惕网上骗局 通过QQ空间发送虚假中奖信息 下一篇: 许霆恶意取款被判无期案 »
川流不息 @ 2008-01-10 20:18

陕西一校长为助学金追县长签字被拘留停职激起轩然大波  图书馆

校长过激停职拘留,局长县长“欠妥”咋没下文/半岛网  图书馆收藏

陕西一校长追县长签字被拘事件后续报道再惹争议   图书馆收藏

校长追县长签字被拘并停职事件有了结果:处分撤销 县长道歉 2008. 1.6    图书馆收藏 ...

陕西绥德职中校长被拘并停职事件解决后仍有悬念   图书馆收藏

校长找县长签字被拘”背后的贫困农村/中国青年报

“绥德事件”启示什么---从“负面事件”快速解决看政府与网络舆论如何互动/ 人民日报

燕赵都市报:县长怎么还是“县太爷”?

陶世龙:看来县太爷是不好惹 1.5 闲话    MSN版   [和讯版] [加西版]

制造“文字狱”的主角为何多为县委书记?日志 [和讯版] [加西版] 图书馆收藏

景凯旋:县政就是宪政     图书馆收藏





最新评论


“不识事务”的绥德县职中高校长

2008-01-12 18:25 匿名 221.201.*.*

“不识事务”的绥德县职中高校长 ---王伟程

   话说三秦地区陕西省的绥德县职中校长高勇一宿未睡,为全校的穷光蛋学生的吃饭费用没有着落而着急。第二天,农历丁亥年底,十一月十五日,高校长梦魇未醒,忘记老百姓都能记住“十五是兇日”的记忆,想来思去认定尽早请县太爷过目后就完事,于是天一亮,匆匆忙忙去找县太爷衙首崔博签字。

   话说崔衙首是七品、正处级官员,属于正式享受俸禄、终身吃皇粮的中级花翎。由于高校长梦魇未醒,忘记时辰八字,望眼欲穿的绥德县职中的那帮穷光蛋学生的助学金依旧没有着落。高勇校长看到年关难过年年过,心急如焚地去找县太爷崔衙首签字。此时此刻,日理万机的崔县长大人因公务在身,要去参加一个“中央”会议,不暗世事的高校长追着县太爷的轿子并打开轿门,希望崔衙首签完字再走。结果,书生犯上,这下县太爷一生气,吩咐左右,即下勒令高校长停职;向县长崔大人赔礼道歉;在适当的场合做检查;(打光腚五十大板[暂免]);责令县捕头并因妨害公务被行拘七天,饭费高某自付。

    由于高校长没有自知之明,不会办事,犯上作乱,引咎自取:
   一、 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明文规定,职中学生的助学金应于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迟一天或早一天,有何妨碍?
   二、区区几百号受助学生得不到助学金吗?能饿死吗(查实至今尚无一学生饥饿之死)?你校长急什么呀急?
   三、妨害咱县太爷的公务!影响极坏,胆大包天,严重后果,公安局并因妨害公务被行政拘留七天。区区七天,真不多啊!高校长应当偷着乐吧。

附:〈妨害公务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1、刑法第277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国家安全法》第27条第二款,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 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157条的规定处罚;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


评论 / 个人网页 / 扔小纸条
* 昵称

已经注册过? 请登录

新用户请先注册 以便能显示头像及追踪评论回复

Email
网址
* 评论
表情
 


上网变慢宽带不快? 老是遭遇病毒?
快快使用Firefox火狐浏览器! 让您高速上网,百毒不侵!

 

分类小组论坛
杂谈 , 娱乐、八卦 , 文学、艺术 , 体育 , 旅游、同城 , 象牙塔 , 情感 , 时尚、生活 , 星座 , 科技

请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如威胁到本站生存, 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同时本站的相关记录可能成为对您不利的证据.

相关法律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