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酷博客
日 历
网志文件夹
· 所有网志
· 即时记事与评论
· 个人纪事
· 本站纪事
· 专题纪事
· 网络相关
· 网友交流
· 录以备考
· 公告及代邮
· 未分类
搜 索
友 情 链 接
· 歪酷博客
· 管理我的Blog
· 四海为家(我的近作海外)
· 五柳村之友园地
· 五柳村导读
· 求索天地间(我的近作)
· 满天风雨
· 科学•自然•社会
· 观察与思考
· 五柳村简约版
· 教育与学术
· 茶馆人语(网友时评杂议)
· 五柳成荫(我的往事)
· 曾经沧海(当代人物记事)
· 风雨故人来(往事回顾与交流)
· 川流不息(文学与生活)
· 仲夏夜之梦
· 五柳村海外版
· 五柳村国内版
· 五柳村文存
· 五柳村作坊
· 五柳村言(论坛)
· 满天风雨看潮生(观察.思考与言论)
· 看潮生
· 莺鸣五柳
· 一泓清水
· 五柳村新收存文件
· 五柳村收存文件总目录
· 我的图书馆
· 我的网上黄页
· 五柳村站点导航

订阅 RSS

0533205

歪酷博客

五柳村纪事

记录和交流五柳村网和相关网站信息及其他网络事件。


« 上一篇: 五柳村在加拿大博客空间总点击量排名第二 下一篇: 民主宪政在中国是否可行?一网友评论李锐:何时宪政大开张 »
川流不息 @ 2005-02-19 07:12

五柳村所建博客《天下文钞》转发中国青年报发表的“科技导报揭露一起特殊的抄袭事件”后网友多有议论,2005年2月17日当时人张博士留言道歉:
“ 我是当事人张,首先向各位同仁致以诚挚的谢意和道歉!同时,向我的母校、恩师、同学及有关部门和人员深致歉意!正如网友所评,我是错上加错!我已向有关单位、媒体和人员汇报了事件的过程及我的错误和对错误的认识,并接受相应处罚!由于此事件,现单位我已没脸面就下去了,家庭也因此破裂,这些都是我自作自受,活该!厚着脸皮求您一件事,尊敬的网友,能否帮一把,指一条道,教育、科研等单位是不能去了,农村、私企均可!但有一个地方就不麻烦您联系了,我知道的!谢谢您了!联系电话:13073455787(南京)。”

留有电话号码,应该是真的,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附]部分网友留言:
啊 [回复]
天下文章一半抄,不足为怪!也许,他们同时有了相同的发现,也许他们同时有了相同的论文构思!哈

炒 [回复]
炒,大家均来炒这两个小混蛋!把他们炒焦!
有权有势的咱不敢炒!有名有望的炒不了!不炒他们炒谁!!!
匿名网友 | 2005年 01月31日 10 : 31

说两句 [回复]
两个人的性质不算严重,尤其是张博士,助人为乐的思想用在了不该用的地方,应该受到批评教育,他应该明白,这种事应该六亲不认、见死不救;吴教授的索要也不算过分,如果要点钱、要点粮我也会给你的,但要论文就不对了,这东西是需要自己研究撰写的,也许吴教授会说,这事到处都有,何必把我这个穷地方的无名之辈如此暴光,你的抱怨我们能理解,类似的事情大家也心知肚明,但是你两个把事做漏了,怪不得记者和媒体吆!不然的话,你让记者和媒体喝西北风去呀!你应该象张一样,认错、道歉,同时把别人的东西还给人家,做个堂堂正正的人,谁还把你能怎么样!
匿名网友 | 2005年 02月02日 12 : 58

做人更重要 [回复]
学术界也应该打假.
匿名网友 | 2005年 02月05日 11 : 37

说两句 [回复]
张博士不是男子汉。文章送给他人本身不对,自己又重发,引来一身麻烦,让媒体乱炒真不划算。你是怎么想的?
一个看见媒体炒的人 | 2005年 02月17日 09 : 40

最新评论


異思公

2005-03-02 18:03

知耻是勇的表现,年青人做错事难免我们应该谅解.


评论 / 个人网页 / 扔小纸条
* 昵称

已经注册过? 请登录

新用户请先注册 以便能显示头像及追踪评论回复

Email
网址
* 评论
表情
 


 

分类小组论坛
杂谈 , 娱乐、八卦 , 文学、艺术 , 体育 , 旅游、同城 , 象牙塔 , 情感 , 时尚、生活 , 星座 , 科技

请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如威胁到本站生存, 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同时本站的相关记录可能成为对您不利的证据.

相关法律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